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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蚌埠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同时,各部门要密切联系,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发现问题的处理结果、企业和基层单位整改情况等都要及时、全面、客观地进行报道,搞好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三、全面摸排“四小”场所,严厉打击非法用工和违法犯罪行为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明确分工、按照工作区域和工作责任对本市辖区内的“四小”场所进行集中排查,全面掌握“四小”场所基本情况:
  (一)依法领取证照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
  (二)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包括招录人员的数量、来源、招用渠道等。
  (三)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障等。
  (四)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
  在进行排查的同时要注意把主动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充分发动和依靠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四、着眼常态化和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监管的长效机制
  各级、各部门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并以此为契机,注重加强基层政府公共管理能力建设。要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与整顿规范矿山资源开发秩序和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结合起来,堵住源头,标本兼治,整体推进。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用工管理,切实落实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核查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要针对劳动保障监察的薄弱环节,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落实人员及经费。公安、工商、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管、卫生、教育等部门也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制度建设和机构队伍建设,探索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实行联合执法,有关部门要明确一线执法人员的任务,服从牵头部门的统一组织协调,并开展必要的培训。各部门要按照要求,结合职能分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调查,依法做出处理,严厉打击非法用工和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四小”场所非法用工及违法使用童工等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将无合法证照的“四小”场所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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