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巩固各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一是巩固治理公路、水路“三乱”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重点解决治理超载超限超速中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和以治超为名谋取私利的问题,规范执收执罚行为。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测速仪的设置和使用,完善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二是继续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配合有关部门逐步建立出租车行业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深化治理党政部门利用职权摊派报刊现象,进一步规范发行行为。四是巩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成果,继续开展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部分垄断行业对企业乱收费、乱加价专项整治,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专项行动。
(六)加大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力度。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督促各部门、各行业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责任。围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经济管理部门服务便民、手续简化,公共服务行业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改进评议方法,充分运用评议结果,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完善纠、评、建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坚持全面评议与重点评议相结合,深入开展对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的民主评议。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和“政风行风面对面”节目,充分发挥两个节目的积极作用。
二、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
2007年纠风工作的职责分工是: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物价、新闻出版、农业、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督、工商、物价、农业、商务、监察等部门配合,其中各专项工作属于哪个部门主管的,由该主管部门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解决损害农民利益工作,由市农委牵头,市财政、物价、教育、建设、国土资源、水利、人口计生、劳动保障、民政、工商、环保、交通、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由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牵头,市编办、经委、民政、财政、人事、政府法制办等部门配合;巩固治理公路、水路“三乱”成果,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林业、农业、水利、物价、监察等部门配合;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市财政、物价、公安、劳动保障、工商、税务、审计、质监、环保、建设等部门参与;巩固报刊治理成果工作,由市新闻出版局牵头,市监察、财政等部门配合;巩固减轻企业负担成果工作,由市经委牵头,市监察、财政、物价等部门配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