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筹备工作安排
1.3月:完成重点招商项目征集、制定、投洽会专网录入发布工作;并跟踪项目撮和结果,安排项目前期洽谈准备工作。
2.4月-5月:完成向自治区代表团上报重点对接项目、联络员等;面向乌鲁木齐市招商项目单位、大中型企业及米东新区、各区(县)、相关部门开展动员参会报名工作。
3.6月:市政府召开参会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参会各项工作。高度体现此次乌昌经济一体化参会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要责任,严肃、严谨、严格安排各项参会工作,发会议纪要和工作信息;
与昌吉州经贸代表团对接统一布展、统一签约、统一组织项目合作洽谈、统一组织招商推介活动及统一对外宣传等筹备工作情况;向自治区全面汇报乌鲁木齐市参会组织筹备工作情况;
制定布展方案,6月30日前按要求将布展图片、中英文宣传文案报自治区代表团。
4.7月:召开第一次筹备工作会议。检查各区(县)、各部门各项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各区(县)、各部门7月10日前上报参会代表名单、参会企业和代表名单,并交参会代表每人1张一寸免冠彩照及会务费2000/人;市商务局完成代表团人员汇总并于7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代表团;
各区(县)7月30日前报至少2个签约项目合同文本一式2份;
落实代表团食宿安排。
5. 8月:召开第二次筹备工作会议,完成参会工作未尽事宜;
与昌吉州经贸代表团对接统一活动安排未尽事宜;
10日前按要求向自治区代表团上报参会人员证件资料;上报今年签约项目及2006年签约项目履约情况。
6.9月:1日前先遣工作人员赴厦门开展会务安排、布展、参会活动筹备等工作;
6日前代表团全体成员抵达厦门,召开我市代表团预备会议,并参加自治区代表团团长会议。
注:各项筹备工作具体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五)参会活动安排
1. 9月7日晚,代表团团长参加投洽会欢迎晚宴、欢迎酒会;
2. 9月7-11日参加各类研讨会及项目对接洽谈会(以请柬或票证为准);
3. 9月8日参加大会开馆式(地点:厦门国际会展中心);
4. 9月9日上午,参加自治区代表团“分享新疆发展机遇,共促中亚区域合作”推介会;
5. 9月9日下午参加新疆代表团项目签约仪式(地点:厦门国际会展中心一楼签约中心)。
(六)参会要求
1.各区(县)、各部门要积极发挥招商引资主要载体作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认真做好项目推荐、筛选工作,同时积极动员组织更多的企业参会。每个区(县)、参会部门分别组织3家以上企业参会并为参会企业做好服务。根据今年自治区要求签约项目必须是合同项目的精神,各区(县)要保证上会最少签约2个项目合同,每个签约项目金额5000万元以上,安排落实项目签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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