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从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替加色罗制剂的通知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从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替加色罗制剂的通知
(浙劳社医〔2007〕106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
根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替加色罗制剂的通知
》(劳社厅函〔2007〕226号)要求,为保证参保人员的用药安全,决定删除《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中的替加色罗(西药第843号)。各地要及时做好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相关药品的调整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