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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部署推动组、宣传普法组、教育培训组、地方立法组。部署推动组、教育培训组由劳动工资处牵头,宣传普法组、地方立法组由法制与监察处牵头。各组牵头单位负责会同有关单位制定本组具体实施方案。

  二、时间安排和主要工作

  (一)部署《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1、于7月末前召开各市州、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局长、分管局长和相关科(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劳动保障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动员部署。(劳动工资处、法制与监察处、厅办公室)

  2、下发《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工作方案》,对各市州、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提出具体要求。(劳动工资处、法制与监察处)

  3、自8月份开始,省里按月调度各地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劳动工资处、法制与监察处)

  (二)广泛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知识

  1、8月份,会同省委宣传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宣传工作的通知》,编写宣传提纲、印发宣传材料。(法制与监察处)

  2、7-12月期间,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内容,在省劳动保障厅网站开设《劳动合同法》宣传专栏;在《劳动保障世界》开设《劳动合同法》疑难问题解答、专家访谈等栏目。(法制与监察处、厅宣传办、信息中心、《劳动保障世界》杂志社、劳动工资处)

  3、会同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活动,从中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法制监察处、劳动工资处、厅宣传办、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劳动保障世界》杂志社;省总工会和省企业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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