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田成平部长的讲话精神,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全体工作人员,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设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有计划、分层次学习、培训《
劳动合同法》,同时要组织所辖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员学习《
劳动合同法》,提高我省劳动保障队伍和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协调各级工会、企业家协会、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劳资人员和工会干部的培训,增强用人单位法律意识。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有特色、有亮点、有新意的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有声有色。深入开展《
劳动合同法》宣传月活动,积极组织参加《
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律知识,重点宣传企业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抓紧清理和制定相关配套法规
为完善《
劳动合同法》相关配套法规,下一步我省将抓紧出台《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要求,对不符合《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做好现行相关法规政策与《
劳动合同法》的衔接。
五、统筹做好劳动关系各项工作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抓住《
劳动合同法》出台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要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断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健全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大力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搭建基层劳动关系工作平台,充分发挥街镇乡、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的作用,通过街镇乡、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全面摸清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逐户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进行采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到所属劳动用工备案管理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动用工基础数据库,实现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不断完善三方协调机制,切实抓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五个落实”工作,探索在街镇乡、社区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在贯彻施行《
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通过普法宣传、执法检查、监督举报等有效措施,推动我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开展,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