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湘劳社工字〔2007〕94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贯彻实施《
劳动合同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贯彻实施工作顺利开展。要依照省厅做法,尽快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对应的具体实施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进度,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对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二、加大工作协同配合力度。贯彻实施好《
劳动合同法》是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多方力量的推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特别是涉及劳动合同管理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协调,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在发挥好劳动保障部门自身职能作用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要主动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推进《
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三、认真抓好学习培训和宣传引导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抓好本系统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以及举办研讨会、培训班、报告会、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迅速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吃透新内容、把握新规定、领会新精神,为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奠定坚实的基础。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抓好企业负责人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企业依法用工的自觉性。在抓好学习培训的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有特色、有亮点、有新意的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有声有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律知识,重点宣传企业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