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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政办函 〔2007〕147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促进和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吉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金振吉 副省长

  副组长:张大松 省政府副秘书长

      臧忠生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成 员:彭永林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迟学智 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 晶 省民政厅副厅长

      高 壮 省财政厅副厅长

      巩 固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杨明信 省卫生厅巡视员
    
      李成保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巡视员

      李芳生 省中医药局副局长

      王同海 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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