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7〕139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的通知》(国办发〔2007〕3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罗正富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高 峰 副省长
米东生 省长助理
成 员:杨洪波 省政府副秘书长
黄立新 省政府副秘书长
卫 星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玉明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贺金喜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郝立新 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树芬 省民政厅副厅长
肖晓鹏 省财政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