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求职登记证》的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从事个体经营办理小额担保贷款情况。包括:贴息情况、认定程序及时限。
2、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开展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的具体措施、特色性活动及建议。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开展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的具体措施、特色性活动及建议。
财政部门
对各区(县)2006年就业再就业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以及建立监督机制等情况。
1、各区(县)安排的就业再就业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2、市级就业再就业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
3、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开展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的具体措施、特色性活动及建议。
其他目标承办单位
2006年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开展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的具体措施、特色性活动及建议。
二、检查的范围
(一)各区(县)政府。
(二)承担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目标责任的相关职能部门。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商业银行等部门成立督查工作组,各部门抽调三名工作人员组成六个检查小组开展检查工作。(11月 29日前各单位将参加检查人员名单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联系人:周梅梅,联系电话:2819616。)
四、检查时间安排
(一)2006年 12月4日至2006年12月 5日(二天),检查各区(县)政府,部分相关职能部门;(详见附表一)
(二)2006年12月7日至12月8日(二天)检查部分职能部门。(详见附表二)
五、工作要求
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严格按照《关于下达2006年乌鲁木齐市就业和职业培训目标任务的通知》、《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6年度职业培训目标任务计划〉的通知》和《2006年乌鲁木齐市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准备好相关材料,切实做好迎检工作。将区(县)政府2006年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总结、各职能部门开展扶持政策情况工作汇报,各准备15份送检查组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