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查找出的主要问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逐个研究,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对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突出的要进行专项整改,整改措施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评议和公示。结合搞好作风整顿建设,广泛开展以“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心系群众、服务人民,进一步增强执行力,把心思用在谋发展、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入到办实事、抓落实上,把工作体现在顺民意、解民忧、促和谐的行动中,在“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攀枝花”的实践中培育良好的作风,以良好的作风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让全社会感受到作风整顿建设的成效。
4.搞好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时间:4月16日~30日)
通读《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读本》,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夯实作风建设的思想理论基础。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倡导勤奋学习、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8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带头倡导联系群众、亲民为民,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清正廉洁、艰苦奋斗4个方面的优良作风;防止和纠正漠视群众利益、官僚主义,因循守旧、不思进取,作风漂浮、工作不实,贪图享受、腐化堕落等问题,努力做到“在推进科学发展全局上有新举措,在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上有新突破,在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上有新进展”,努力做到为民、开拓、务实、清廉,实干兴攀、实干为民,提高公信力,增强执行力,提升落实力。
三、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组织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抓紧抓好,务求实效。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结束后,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向市政府写出总结报告。
(二)建立四种机制
1.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重点单位作风整顿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要加强督办。必要时派出人员现场督促解决,坚决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坚决避免一般化、应付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