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高行政立法水平。以强化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重点,对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重点解决执行不力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局、市监察局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3)规范行政执法。坚持依法行政,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重点解决滥用行政执法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工商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局、市司法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4)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因群众投诉渠道不畅或投诉问题得不到合法合情解决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导致社会不稳定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信访办、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安局、市司法局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5)改革执法体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重点解决行政执法层次过多、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局、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6)加强行政监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建设工业强市、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及实施16件“惠民行动”等重大部署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重点解决违背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违背和谐社会要求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骗取荣誉和利益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办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4.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完善惩预体系,加强廉政建设
(1)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干部职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道德建设,加强正反方面典型教育和宣传,重点解决一些领导干部人生观、价值观蜕变,导致腐败产生等问题,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广电局、市政府新闻办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2)认真执行廉洁从政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信守廉政承诺,主动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以各种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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