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攀办发〔2007〕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总体平稳、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1~5月份全市发生各类伤亡事故345起,死亡58人,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2.6%和19.4%。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重大危险源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和监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连续发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控制重大事故和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7〕45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川安委〔2007〕16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
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构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止和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辉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唐 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庞 德 市安监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