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明显降雨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攀办发〔2007〕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目前处于明显降雨期,防灾工作异常严峻。市委、市政府领导对防灾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国土资源部、省级相关部门也多次下发文件对防灾工作提出要求。为切实做好明显降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戒备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府发电〔2007〕50号)精神,务必认清形势,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灾害易发地各级政府,特别是盐边县中北部片区、米易县全境、仁和区北部片区,要以明显降雨期为重点防治时段,以泥石流、滑坡、崩塌为重点防范灾种,动员一切力量,紧急行动起来,高度戒备,严防死守,全力以赴,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搞好预警预报
各地要严密关注雨情、灾情的发展趋势,切实关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速报制度。要加强对居民聚集区、交通干线、旅游风景区等人口集中区和重要场所的地质灾害预测预报,预测预报信息传递要快速、及时,要逐级传达至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的乡(镇)、村(社)和具体的监测人。遇有重大预测信息,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协助其果断采取有效的防灾措施。
三、强化监测
要结合专业监测队伍的技术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群测群防监测体系的防灾减灾作用,逐点落实监测责任人和责任制等。降雨集中期间,要逐一通知各监测点,高度戒备,加强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分析,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发布报警信号,及时避灾。
四、加强巡查
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工作,除逐点查看隐患点变化情况外,还要对隐患点防灾预案的完善、防灾责任的落实、防灾避险措施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督促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加强对隐患点变化情况的定期巡查,在明显降雨期还要加密巡查次数,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