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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6、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认真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把民办职业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发展职业教育新的增长重点。建立扶持奖励机制,积极吸引民间资金举办职业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民办职业学校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规范办学行为,开展办学水平和质量的评估,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在学校(含民办培训机构)评估、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为民办职业教育租赁或置换闲置的国有、集体资产及自主发展贷款提供支持。通过促进改革,扶持发展,使民办教育在“十一五”期间有较大增量。支持攀枝花商贸电子职业技术学校和其它民办培训机构有新的发展,创建省级重点学校,有1-2个专业成为省级重点专业。
  7、加快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以职教中心为龙头,建立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县(区)、乡(镇)、村三级网络。通过县(区)职教中心,综合利用县(区)、乡镇现有教育资源,包括中小学校、农广校等资源,将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资源和农牧业、科技、教育的优势统筹起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农业实用技术和不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技术培训。进一步调整农村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推进农村综合高中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初中毕业生升入中等职业学校比例。
  8、坚持“四个服务”,实施“四大培训”工程。坚持职业教育为我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服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提高劳动者素质特别是职业能力服务。加快各产业紧缺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把农业技术推广、科技开发和教育培训紧密结合起来,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和农业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工程,坚持职业教育为提高劳动者素质特别是职业能力服务,促进企业面向在职职工开展技术培训,促进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各方面开展技能和创业培训,使职业教育成为终身教育的重要环节,实施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的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
  市级有关部门、县(区)政府每年要根据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实际拟定各项培训工程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9、积极推进体制改革与创新,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探索公办中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支持学校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职业学校、个人等以多种方式合作,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支持公办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努力打破部门、行业和所有制界限,以专业为联结点,以校企合作为基础,推动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路子,探索创建多种形式的办学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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