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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22.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以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社会保险费征缴、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等工作为重点,深入开展日常巡查、举报投诉调查及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清欠力度,重点检查建筑、餐饮等使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等情况,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探索建立预防和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建立诚信档案,推进建筑企业支付工资诚信制度建设;继续加大力度,执行劳动用工年检制度;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向区(县)、街道和社区延伸;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

  23.积极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认真做好《预防和制止拖欠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和《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起草、论证工作;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五年计划,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加大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力度,编制一部法律法规汇编,制作一部宣传短片,组织一次大型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加大对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开展好案件评查工作;召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表彰大会;做好改制企业职工安置、劳动关系处理和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加强对劳动保障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五)加强劳动保障部门能力建设

  24.加强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做好劳动保障系统干部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抓好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5号文件、关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15号文件、关于发展职业教育的35号文件、关于促进就业再就业的36号文件和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38号文件以及自治区相关政策的学习;加大调查研究力度。按照调查研究年的要求,紧密联系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对现阶段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梳理,积极拿出有分析、有创见、有价值的调查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组织开展好“万名干部下社区”活动。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选派51名干部奔赴社区工作,充实基层力量,积极帮助社区做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

  25.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针对目前多数区(县)社保所业务经办大厅临时租用工商银行场地的现状,将基层社保所基础建设列入规划,力争每年解决一个所的业务办公场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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