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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乌劳〔2007〕17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07年度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

  2007年度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07年,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科学的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协调推进劳动保障各项工作,更好地为构建和谐首府服务。

  --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

  (一)2007年,实现城镇人员就业4.3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2万人,4050人员实现就业100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3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完成小额担保贷款2800人,放贷3000万元以上;新增公益性岗位3000个;年内建立8个劳动力市场和53个统一的“一站式”就业服务大厅。

  (二)全年完成职业培训6.2万人,其中在岗职工培训2.7万人,就业再就业培训2.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9000人,创业培训2000人。完成职业技能鉴定8000人。

  (三)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1.5万人,新增2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4.5万人,新增1.5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4万人,新增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7.5万人,新增1.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4.2万人,新增1.5万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90%以上。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清欠率分别达60%、50%、50%。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95%,纳入社区直管率65%。

  (四)及时依法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日常案件查办率达100%,结案率达95%以上;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年内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个体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分别达100%、80%、60%;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国有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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