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6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领导组织机构

  成立“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朱文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周建国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局长或副局长

  张 辉  市技工学校校长

  张燕挺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助理

  李 红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处长

  郭利群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处长

  王春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何 静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处副处长

  于 军  市劳动信息中心主任

  吴社虎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职业介绍科科长

  田 新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培训指导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中心劳动力市场,办公室主任由周建国兼任,工作人员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培训处及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抽调人员组成。

  三、要求

  (一)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这次“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是全国劳动保障部门首次统一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开展的集中性活动,为确保活动能够深入、广泛开展,要大力宣传国家就业方面的政策,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市中心劳动力市场、区(县)再就业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保障所、站)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联系卡”等,向广大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介绍就业政策,公布承诺服务内容。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市中心劳动力市场、区(县)再就业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保障所、站)要指定专人,明确职责,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活动。同时,要通过“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探索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服务的规律性,逐步形成促进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

  (三)跟踪服务,确保实效。为做好此次“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工作,还要对所有的工作有一个后续跟踪,每周五下午各区(县)再就业服务中心、把“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有关工作信息进行及时反馈,报送就业服务管理局市中心劳动力市场。我们将于2006年9月29日-30日召开此次活动的情况汇报会,巩固“就业服务月”活动成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