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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6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预计2006年9月15日至25日之间

  地点:辖区内繁华地段

  7、主办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再就业服务中心

  时间:预计2006年9月15日至20日之间

  地点:辖区内繁华地段

  8、主办单位:东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东山区再就业服务中心

  时间:预计2006年9月18日至20日之间

  地点:石化广场附近

  9、主办单位:达坂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达坂城区再就业服务中心

  时间:预计2006年9月20日至22日之间

  地点:达坂城区政府门前或乌拉泊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10、主办单位:乌鲁木齐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乌鲁木齐县再就业服务中心

  时间:预计2006年9月16日至20日之间

  地点:板房沟乌鲁木齐县政府院内

  (六)开展政策实效活动,鼓励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深入研究服务对象的特点,开展适合他们需要的就业服务。对9月1日后回到原籍并办理失业登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根据其意愿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对灵活就业或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积极为其提供档案托管、社会保险接续等方面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需要小额担保贷款的,由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提供担保,并推动落实对从事个体经营高校毕业生的免收费政策。对于希望参加创业培训的,组织其参加SYB创业培训班,并提供培训项目、开业指导、融资服务等配套服务。

  (七)组织好毕业生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见习活动和创业培训。 对登记失业的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招聘会活动,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组织毕业生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见习活动、创业培训等。积极联系用工单位为毕业生安排就业见习活动,采取与企业预约定向式培训,为有就业愿望的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对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三年免交登记、管理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对技能不足难于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指导其参加相应的技能培训。对有特殊困难的人员,提供“一对一”的专项就业帮扶,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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