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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6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6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劳〔2006〕194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乌鲁木齐市2006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乌鲁木齐市2006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张小建副部长在2006年技能岗位对接活动暨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情况通报视频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06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新劳社函字[2006]334号)精神,我们定于今年9月5日-9月25日在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06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开展2006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服务月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是劳动保障部门应对当前部分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难的严峻形势,面向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专项服务措施。主要是对离校并于9月1日回到原籍并办理失业登记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和其他办理失业登记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提供免费政策咨询和职业介绍,摸清其基本情况和需求,综合应用劳动保障部门再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劳动维权方面的力量,最终帮助一批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一、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入户调查,做好摸底工作。各区(县)劳动部门结合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于9月5日-25日对辖区内的院校毕业生进行摸底调查,摸清求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及需求,建立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基础档案,健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技能人才信息库。

  (二)建立就业服务联系制度和求职登记制度。各区(县)再就业服务中心、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在2006年9月5日-25日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要求对辖区内每一位已进行失业(求职)登记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进行一次上门政策咨询服务,入户发放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单(不足部分可到劳动保障局就业处领取)使他们了解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并发放就业服务联系卡,掌握就业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建立长期联系服务制度。及时对9月1日后回到原籍又未实现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办理失业(求职)登记,并免费提供相应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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