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用于对“一站两中心”企业和科技创新性企业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的“贴税”,即对企业为吸引高层次领军人才交纳的所得税以贴税方式给予补贴。主要贴税对象分为三类:
(1)全职在企业技术中心和创新型企业工作、获国家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者享受国家专项津贴的专家。
(2)全职在企业技术中心和创新型企业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专家。
(3)全职在企业技术中心和创新型企业从事研究、技术开发工作的具有较高研究开发能力的海内外专家。
通过以上资金扶持和其它政策安排,凡列入科技创新型企业名录的企业,通过税收减免、专项扶持、资金补贴和优先申报等政策享受,当年给予不少于30万元的各类政策扶持,以后视企业的创新绩效而定。
五、绩效预测
1、技术创新的外部效应。据国外经济学界实证,技术创新活动通过“技术外溢”带来的社会收益是企业收益的3-10倍,所以公共财政对科技创新型企业创新的扶持符合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科技创新型企业创新活动将对全市企业形成“技术外溢”,大大提高全社会的技术创新总体收益,自主创新载体建设专项资金产生的社会收益可被放大3-10倍。
2、研发经费的杠杆效应。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平台资金用于引导企业研发投入的资金平均比例为1:20,用于配套省和国家的资金平均比例为1:2。平台引导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效应显著,能部分弥补技术创新企业投入不足的问题,这对提高企业研发投入、吸引省和国家资金投入,以及提高企业R&D占全社会R&D比重、全社会R&D支出占GDP比重具有显著的效果。自主核心技术研发专项资金将带动20倍的社会资金投入。
3、创新主体的凸显效应。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城市的必然要求,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平台资金通过每年对各类技术开发机构,特别是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主要形式的技术开发机构给予资金奖励和项目扶持,将会使我市“一站两中心”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据统计,每新建一个企业技术中心,将平均新增研发人员10-20人,新增研发项目5-10个,企业创新人才和创新活动明显增加。2007年按新增“一站两中心”20家计算,将新增研发人员200-400人,新增研发项目100-200个。
4、创新人才的集聚效应。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平台资金首次提出通过“贴税”形式,对企业引进高层次创新领军人才进行扶持,这势必会加快企业人才引进和培养的速度,而高层次创新领军人才,特别是海外创新人才的引进,会形成跨行业和跨国界的“知识网络”,在我市形成知识、技术、信息和人才的集聚和汇流。据测算,每一个高层次领军创新人才的引进相当于有20个高层次创新人才在异地被“柔性”使用。领军创新人才建设专项资金将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创新领军人才、形成跨行业和跨国界的“知识网络”,相当有20倍于引进人才数量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在异地被“柔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