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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从2007年起每年从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经费,以“贴税”形式,在科技创新型企业中进行鼓励人才引进的试点工作。

  (四)加快创新环境营造

  科技创新型企业是自主创新、科技创新的产物,加快创新环境的营造,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完善激励措施。鼓励科技创新型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大对成果孵化、创新投资、人才中介、信息服务等重点环节的扶持力度,改善对科技创新型企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和融资环境;制定与结构调整相一致的产业技术政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保护知识产权。制定、落实、促进和保护创新的法规、制度,维护创新企业和创新者权益。严厉打击损害市场竞争的垄断行为,鼓励竞争,加快技术创新步伐。

  健全投入机制。尽快建立起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的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机制;继续加强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集中力量整合科技研发、创业孵化、成果转化、中介服务、科技融资这五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使之成为有机的整体。

  优化外部环境。努力把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结合起来,从经济、社会、科技等多方面入手,促进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观念创新与文化创新有机结合,联合打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型发展的最佳环境和氛围。

  四、资金保障

  设立“无锡市技创新型企业发展平台建设专项资金”,2007年为500万,具体用于:

  1、自主创新载体建设

  从2007年起,加大对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主要形式的研究开发机构的支持和扶持力度,加快形成国家、省、市三级技术中心梯队,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技术中心企业择优一次性奖励30万或以项目资金资助方式奖励。

  2、自主核心技术研发

  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型企业新技术开发、新产业培育和企业信息化改造,以财政资金招投标方式确定20项核心技术的研发项目、10项信息化示范项目,以及以资金配套方式鼓励企业争取国家、省级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项目,鼓励企业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3、领军创新人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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