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活动安排
(一)2006年12月28日至2007年1月9日制定市、区(县)两级实施方案,召开市区两级工作会议。
(二)1月10日至1月19日,开展调查摸底、岗位开发和其他准备工作。即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组织,对服务对象开展摸底调查,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就业再就业愿望,掌握其基本情况。组织开发一批适合服务对象的就业岗位特别是公益性岗位,收集一批岗位信息,做好为服务对象开展就业再就业援助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就业、再就业政策、各类宣传资料免费送到每一位援助对象手中。
(三)1月20日召开全市再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一是举办针对援助对象的大型就业再就业专场招聘会;二是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咨询活动、发放政策宣传资料;三是开展创业培训、技能培训、专项技能培训报名等项活动;四是组织援助对象开展职业指导活动。(地点:中亚大厦中心劳动力市场)
(四)1月21日至1月25日召开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座谈会。各区(县)、街道、社区组织辖区内尚未就业的“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和女性大中专技校毕业生,重点宣传就业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根据援助对象的不同身份、不同特点,讲明讲透政策内容,使每一位援助对象切实了解适合自身的政策内容和办理途径。
(五)1月26日至2月10日,组织召开就业困难人员现场“送培训”活动。召集在援助月中未能实现就业再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了解其培训意向,根据每个人自身特点“一对一”确定培训方案,并提供技能培训服务;对具备创业基本条件的人员,进行创业培训的指导服务和帮助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地址:人民路148号中亚大厦多功能厅3楼。
(六)2月10日至2月12日总结。将就业再就业援助活动的基本情况、服务效果和典型工作经验等情况上报市“再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活动要求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切实实地将工作落在实处。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2007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是劳动保障部门在“三节”期间为下岗失业人员办好事、做实事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面向服务对象开展人本服务的具体行动,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认真组织,抓紧抓好。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计划和工作方案,形成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结果有评估、有检查的工作机制。要保证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相关的工作经费落实到位,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