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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再就业援助月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再就业援助月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劳〔2007〕2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推进再就业援助工作制度化,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的要求,我们制定了乌鲁木齐市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四日

  乌鲁木齐市“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推进再就业援助工作制度化,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根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要求,现制定我市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

  二、重点援助对象

  (一)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灵活就业和被企业吸纳,但没有享受社会补贴政策的人员。

  (三)家庭就业困难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特别是少数民族和女性大中专技校毕业生。

  (四)复转军人和随军家属。

  (五)本地区其他需要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工作目标

  (一)向每一位就业援助对象发放一份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手册。

  (二)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援助计划,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包括落实就业岗位和落实相应补贴政策的服务承诺。

  (三)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切实帮助一部分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

  (四)对尚未享受补贴政策的人员,要将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四、活动时间

  2007年1月10日-2007年2月10日

  五、乌鲁木齐市“再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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