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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旅游局关于开展合肥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专项行动的通知

合肥市旅游局关于开展合肥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专项行动的通知
(合旅[2007]116号)


各旅行社: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按照省旅游局工作部署,为推进“旅行社提高年”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市旅行社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市旅游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贯彻合肥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营造诚信旅游氛围,提升旅游服务品质,树立旅游企业品牌意识,维护广大游客权益,美化合肥旅游形象。
  二、工作目标
  坚持整顿和规范并重,清理和建设并举,标本兼治,使“零负团费”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从而提高游客和公众的满意率,营造和谐的旅游发展环境。
  三、工作措施
  1、进行拉网式大检查
  市旅游局组成“专项整治检查组”,对全市所有的旅行社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主要检查“零负团费”问题,虚假旅游广告、欺客宰客、超范围经营及其它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加大对“黑社、黑车、黑导、黑店”的检查打击力度,提高旅游质量检查力度和导游IC卡的检查率。
  2、实行“诫勉谈话制”。
  旅游局将约见在整治过程中仍有违规行为的旅行社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劝阻其违规行为的发生实施。
  3、建立“计调名录”。
  对全市所有旅行社的所有计调进行逐一登记,定期开展培训,倡导自主核价,实施“违规监控”,发现旅行社广告、报价、线路操作过程中有行业违规行为的,劝导该旅行社解除计调职务。
  4、倡导“阳光价格”
  在全市旅行社中推行“阳光价格、透明服务”活动。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必须包括机场建设费、燃油税等旅游活动中必须产生的费用,不允许出现“赠送旅行社责任险”字样,不允许出现豪华车等模糊词语,不允许强制购物,提倡每天最多进一次旅游购物店。
  5、整治宣传广告
  旅游局集中时间,收集登记查处在部分媒体上刊登的旅游广告。对涉嫌发布“零负团费”以及虚假广告的旅行社进行重点检查。
  6、建章立制,加大处罚力度
  针对旅行社行业存在的违规行为,加大行业建章立制力度,强化执法责任,加大对“零负团费”的处罚力度,对于存在“零负团费”的旅行社,一经查实,立即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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