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蚌埠市政府关于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九)深化教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区域内教师国拨工资以外收入的统筹机制,逐步实现同一县、区同职级教师待遇基本相同。
  (十)关注弱势群体,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大体相当的义务教育权利。对贫困家庭学生、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三残”儿童给予更多关爱,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帮扶政策,努力帮助他们解决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
  (十一)进一步完善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继续加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内指标分配比例,严格落实计划外招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规定,确保每所学校生源的稳定。进一步落实小学生就近入学的制度,严格控制市、县城区品牌学校跨区分配,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消除市、县城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
  (十二)明确责任,进一步做好防辍堵流工作。各县、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十三)规范收费管理,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要严格按照省市物价和教育部门联合审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准超标准收费,不准自立项目收费。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十四)加速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薄弱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加快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进度,通过物资流渠道即建立光盘播放点、建立卫星接收站、建立电子教室等方式加速薄弱学校利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步伐。通过信息流渠道,拉近优质教育资源与薄弱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距离,使薄弱学校的学生和城区学校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十五)坚决做好清理纠正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实验的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坚决清理纠正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实验的通知》(教基〔2006〕25号)的要求,在全面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稳步做好清理纠正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实验工作,保证社会稳定,保证学校发展,保证群众利益。
  (十六)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新建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根据城市发展和人口变化,市教育部门和规划部门要尽快编制全市中小学布局规划。严格落实规划,加强对新建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的督查力度。
  四、保障机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