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业培训工作使用乌鲁木齐市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网有关问题的通知
(乌劳〔2007〕41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各有关职业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培训工作,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现将全市职业培训工作使用乌鲁木齐市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事项
(一)从2007年起,市、区(县)两级管理的职业培训机构都须使用乌鲁木齐市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网,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运用该平台网开展职业培训管理工作。
(二)市、区(县)两级现可直接登录使用平台网;各有关职业培训机构要事先做好以下工作:
1、确定本单位工作环境可以上网;
2、向政府采购办中标单位东软公司购买E-Key密钥(联系人:张昆,联系电话:13325530229),购买后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做初始设置;
3、向局培训处提供长期业务人员姓名及单位名称,单位名称要具体到×××区×××街道×××社区×××学校;
4、以上信息由局培训处交局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做具体添加分配用户。
(三)机构及其培训专业审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负责。各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在该网就业平台上的职业培训机构管理中录入各自基本信息后,需先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统一进行培训机构审批后,才能正常开展业务。
(四)职业培训在平台上的工作职责划分如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负责督促检查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创业培训情况上平台工作;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培训指导科负责督促检查市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上平台工作;各区(县)负责督促检查各自管理的职业培训机构上平台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负责各有关单位上平台工作中的业务技术指导,及时解决上平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首次使用平台之前,请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xjwlmq.lss.gov.cn)下载中心中参看使用新平台说明须知,做好使用前系统设置。
(六)在使用平台网过程中遇到的复杂性问题,请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于军主任联系,电话:2310425;遇到的一般性问题与信息中心申雅静联系,电话:233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