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
(32)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彰显城市个性特色,坚持“四城同创”,努力将武汉建设成为适宜居住、适宜创业的现代化城市,成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文明办、市卫生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
(33)突出“两江交汇、三镇鼎立、滨江滨湖、山水园林”的独特风貌,按照城市发展目标的总体要求,着眼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以主城为核心,新城为重点,重点镇、中心镇为基础,形成辐射城乡的多中心、多轴向、多圈层、多组团的城市空间布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34)紧紧抓住国家把武汉建设成为全国综合交通枢纽的战略机遇,全面推进区域交通网、市政网和信息网的建设,努力提高城市的承载力、辐射力。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建委、市城投公司、市信息产业局
(35)坚持“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方针,将城市管理纳入法制、科学、文明的轨道。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
(二)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和谐社会建设
6.切实改善民生,构建社会和谐的利益格局
(36)推进创业富民、就业惠民。确保 5 年新增就业岗位 60 万个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5% 以内。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农业局、市人事局配合
(37)实施社保安民、济贫助民。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力争到 2011 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200 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230 万。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
(38)切实加快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努力解决低收入者住房困难。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39)着力提高收入、调节分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配合
7.强化公共服务,发展和谐的社会事业
(40)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努力促进教育公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编办配合
(41)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药监局
(42)抓住承办“六城会”、“八艺节”的机遇,加强城市体育文化场馆建设,加快建成武汉体育中心扩建工程、武汉琴台文化艺术中心等重点项目,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培育文化精品,活跃群众体育文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体育局、市文化局
(43)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牵头,市卫生局、市药监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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