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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乌鲁木齐市2007年上半年城乡就业和职业培训目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1、为服务型、商贸型企业减免税收情况;

  2、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收情况。

  3、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开展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的具体措施、特色性活动及建议。

  市商业银行

  1、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求职登记证》的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从事个体经营办理小额担保贷款情况。包括:贴息情况、认定程序及时限。

  2、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开展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的具体措施、特色性活动及建议。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开展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的具体措施、特色性活动及建议。

  财政部门

  对各区(县)2007年就业再就业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以及建立监督机制等情况。

  1、各区(县)安排的就业再就业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2、市级就业再就业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

  3、 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开展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的具体措施、特色性活动及建议。

  其它目标承办单位

  2007年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开展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的具体措施、特色性活动及建议。

  各公益性岗位用工单位

  对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考核情况,公益性岗位管理的具体措施、存在问题及建立。

  二、检查的范围

  (一)各区(县)政府。

  (二)承担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目标责任的相关职能部门。

  (三)各公益性岗位的用工单位。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分两种方式进行,采取单位自查和市城乡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各目标承办职能部门及各公益性岗位用工单位由本部门成立自查工作组对各区(县)本部门下属委、办、局进行检查。

  (二)各区(县)政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成立两个检查小组开展检查工作。采取对口检查方式,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针对对口单位进行检查,区(县)各职能部门不在集中进行集体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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