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坚持“三个面向”的原则。各区要根据实际,面向市场需求,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面向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面向可持续发展,着力打造农业品牌。
5.坚持“政府扶持、农民自愿、企业主体、示范带动”的原则。在政府扶持的同时,以经营业主为主体,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业规模经营。以先期试点方式集成现代农业示范点、核心农户,并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逐步形成设施装备发达、生产技术先进、组织经营高效、服务体系完善的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
(三)工作目标通过政策扶持、示范引导,逐步建立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市场机制,使农业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取得明显成效,农业生产方式得到根本转变,力争在未来5年,全市农村土地规模经营面积占农村土地面积的40%以上,初步形成与特大中心城市相适应的“一村(或数村)一品”、“一乡(或多乡)一业”、“一区一特”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格局。
三、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各区要从实际出发,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可选择以下几种主要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一是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二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可自行协商土地互换;三是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土地规模经营,利益保底分红;四是对外来投资所需用地,可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入股或由村集体组织流转等方式。
四、创新农业规模经营模式
(一)依托主导产业带动
围绕优势产业,结合区域优势,建设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主导产业及优势农产品。
(二)依托流通市场带动
通过建立农产品流通市场或农产品流通专业合作组织,采取“订单农业”等多种形式,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发展规模经营。
(三)依托农产品加工企业带动
以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业基地为依托,积极引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围绕加工原料的生产,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降低农民进入市场的风险。
(四)依托专业合作组织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