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组织,加大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使
《实施办法》的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地、各部门要将
《实施办法》纳入普法内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要把学习宣传
《实施办法》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与构建和谐社会宣传活动等结合起来;把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结合起来,面向重点领域的宣传与面向社会的宣传结合起来。要通过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
《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在社会上普遍树立语言文字法制观念,提高依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自觉性,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氛围和环境。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在学习宣传中切实负起责任,结合重点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级新闻单位要将
《实施办法》列为近期宣传工作的重点之一,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强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提高
《实施办法》的社会知晓度。
三、突出重点,推动
《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
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等部门和行业是
《实施办法》规定的规范用语用字的重点领域,要加强学习,从严要求,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熟练掌握并自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体现,也是国家公务员素质现代化的一个标志。要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落实到国家机关的日常工作,纳入公务员的培训、考核之中,为全社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作出表率。学校是普及文化教育和培养人才的主要基地,要把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作为学生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之一纳入到培养目标,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之中。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需要开设普通话课程,加强普通话口语训练,在课时安排和课程考核等环节上给予充分保障。普通话培训要列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以巩固、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水平。新闻媒体覆盖面广,影响力强,要把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汉字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放在重要位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公共服务行业,特别是商业、邮电、文化、铁路、交通、民航、银行、保险、医院等,应将语言文字的规范化与优质服务、提高职工素质和提升单位实力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每个人的语言文字素质,优化“窗口”形象。通过发挥党政机关、学校教育、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的作用,带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的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