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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

蚌埠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
(蚌政〔2007〕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整治市区脏乱差现象,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工作创业环境,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整合资源配置,理顺体制机制,强化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效能,实现从经验管理向制度管理、突击管理向长效管理、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的转变,打造环境优美、整洁有序、适宜人居的省级园林城市。
  二、工作原则
  (一)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立足基层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市、区管理职责,形成以市为核心、区为重点、街道为基础的分级负责、责权明确、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城市管理格局。各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辖区内的卫生清扫和保洁任务,市环卫处负责及时清运垃圾。
  (二)建管同步、建管并重原则。谁建设,谁管理,以建为主,建管并重,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点,绿化、亮化、保洁同步实施。
  (三)突出重点、综合整治原则。着力解决环境卫生、乱摆摊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绿化亮化及交通混乱等热点难点问题。
  (四)社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企业经营、市场运作,建立和完善政企(事)分开、管养分离、有序竞争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
  三、职责分工
  (一)各区政府(管委会)(责任人:龙子湖区副区长赵明伟、蚌山区副区长孙振东、禹会区副区长李军、淮上区副区长章保川、高新区副主任徐朝成、经济开发区副主任张施奇)
  1.负责对辖区环境卫生实行扎口管理,对现有环卫人员进行整合,一把笤帚扫到边,划段包干,全天候保洁。
  2.负责辖区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及住宅小区非法小广告的粉刷覆盖。
  3.负责辖区内自办市场的秩序整治和卫生保洁。
  4.负责辖区内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院内及楼道卫生保洁。
  5.负责辖区内三、四类道路的流动摊点、出店经营及小区内流动摊点的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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