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坚持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确保本级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继续高于上年,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继续高于上年。继续执行“三免四补”(免除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排涝水费,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和综合补贴)惠农政策,完善和强化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各项措施。科学运用好支农政策和资金,强化监督管理,提高“三农”投入绩效,切实把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农民身上。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扩大农村小额信贷范围。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放。注重发挥政府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农民和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农村建设。
(二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和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为重点,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2007年市财政对乡镇农村公益性事业服务补助标准在 2006 年的基础上提高 1 倍,确保服务经费的稳定来源和正常增长。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和区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启动国有农牧渔原(良)种场(即农业“小三场”)改革。稳妥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及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试点。严格执行政策,锁定乡村集体债务,坚决制止发生新债。积极探索化解乡村集体债务的措施和办法,对债权债务清晰并主动化解的给予支持和鼓励。
(二十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围绕推进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其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继续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抓好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考任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有效途径。关心村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合理提高村干部的待遇和保障水平。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以及青年、妇女组织的重要作用。规范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凡是到乡镇、村的涉农资金都要在网上公开,凡是到户的财政支农资金都要上网上墙,凡是需农民投资投劳兴建直接受益的生产生活设施都必须取得大多数农民的同意,凡是村级兴办的生产生活设施一律不得举债。
(二十二)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推进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2007 年为全市每个行政村各放映 4 场电影,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好农村小康建设工 作,继续选派机关干部驻村开展对口帮扶。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平安农村建设,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农村安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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