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强化农业支撑保障能力
(九)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增加农业科研投入,着力扶持对现代都市农业建设有重要支撑作用的技术研发。建立鼓励科研人员科研创新的激励机制。组织武汉地区农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围绕龙头企业、产业基地和农业重大项目开展科技攻关。实施科技入户、“星火富民”工程,推进农业专家大院建设,形成以农技服务人员为纽带、示范户为核心、连接周边农户的农技推广网络,抓好名特优新品种、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和高效种养模式的推广。以“武汉农业信息网”为龙头,加强市、区、乡、村四级农业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建设。
(十)建立农业风险防范体系。加强自然灾害和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预警应急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专业防治与农户自防相结合的动植物保护体系,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2007年在全市启动以现代种养殖业为重点的农业政策性保险。
(十一)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以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契机,对全市农产品生产区域实行分类管理。按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推进 10 万亩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建设。继续加强农产品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和知名品牌。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蔬菜、畜禽、水产等农产品市场准入、质量跟踪和责任追溯制度。
(十二)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积极发展农村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等现代流通方式。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发展150 家经营日用消费品、农用生资的连锁“农家店”。增强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为农服务的水平。实行优质农产品进超市“零门槛”制度,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大户等直接向城市超市、社区菜市场和专业(便民)店配送农产品,提高地产优质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四、培育现代新型农民,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
(十三)大力培育现代新型农民。从 2007 年开始,对远城区贫困家庭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录取到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予以减免学费。对农村“两后生”(初、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试行“双证制”(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教育。以农村新增劳动力为重点,继续开展“阳光工程”培训,落实“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工程”、“青年星火科技带头人培训工程”、“新型农业创业培植工程”等,抓好农村基层干部、骨干农民、农村能工巧匠、农村企业家、农村产业工人等五支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