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对农村卫生机构建设,要明确目标,搞好规划,突出重点,加快建设步伐,要以村卫生室为基础,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县医院为依托,抓紧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网络。要坚持“低起点、先启动、广覆盖”的原则,不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在“十一五”期间,逐步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人口覆盖率达100%。同时进一步整合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积极探索和制定新形势下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综合管理、业务培训指导和质量监督;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加快乡村一体化管理进程,规范乡村卫生机构的服务行为;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对乡镇卫生院履行公共卫生职能所需的人员和经费,财政要予以充分保证;加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增强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利用国家政策,争取国债项目,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更新设备,扩展业务,保障农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5.医疗急救。根据我市行政区域划分和医疗急救工作需要,按照医疗机构的分布情况,2-3年内市区设立5-8个急救站,三个县医院分别建立一个紧急救援分中心,急救站(紧急救援分中心)的人员、设备隶属所在医疗机构,负责划分区域内的院前救护,统一救护车辆标志,统一使用“120”急救电话,取消其他急救特服电话。使市区急救半径在5000米、市郊急救半径在8000米以内,呼救应急时间为15分钟以内,市区网络由市救援中心统一调度、指挥。2007年底以前,实现各县医疗救治工作由县紧急救援分中心调度、指挥,遇到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可直接受市紧急救援中心的统一调度指挥。2008年实现全市医疗救治服务一体化管理,县紧急救援分中心纳入市紧急救援中心指挥调度网络管理。
6.采供血管理。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市中心血站为依托,加强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力度,在“十一五”期间我市采集全血和成分血100%来源于无偿献血,成分输血比例稳定在95%左右;加强血液和血液生物制品管理,确保血液质量和安全,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保护献血者和受血者身体健康,阻断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加强采供血管理,统一规范市中心血站三县采血点采血行为,保证全市临床用血需求。
7.医学科研及专科建设。“十一五”期间,大力推进医学科研工作及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科研成果转化率要达到80%;积极引进和应用新技术、新项目、新方法,实现卫生科技与防病治病和卫生保健工作的有机结合;加快县(区)卫生科技水平的普及利用。
加快我市重点学科建设力度,在“十一五”期间,规划再创建市级临床重点学科5个,省级临床重点学科1个,省级预防医学重点专科1个,市级预防医学重点专科1个。
(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的改革工作,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卫生监督中心的完全分离的基础上,建设设置合理、高效、反应灵敏的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设,形成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网顶,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中间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各医疗机构为网底的三级疾病控制网络。
贯彻落实《
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提升各类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进一步降低传染病总发病率,提高疫情报告灵敏性和准确性,有疫必报,严格控制漏报;进一步加强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建立健全以霍乱为重点的腹泻病监测防治网络,重点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人间禽流感等重点疾病的监控;贯彻落实《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到“十一五”末,以乡为单位,12月龄儿童“五苗”接种率达90%以上,AFP病例报告发病率在1/10万以下;继续推进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以市、县(区)为单位,使全市结核病控制策略的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初治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75%以上,涂阳病人治愈率达到80%以上;巩固我市消除碘缺乏病防治等地方病成果,保持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开展系统的慢性病防治工作,加强重点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和控制工作,监测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