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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政府印发蚌埠市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1.平均期望寿命74-79岁(其中,男性74-75,女性78-79);
  2.孕产妇死亡率38/10万以下;
  3.婴儿死亡率降至24‰以下;
  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29‰以下;
  5.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00/10万以内;
  6.“五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7.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达到90%;
  8.卫生监督覆盖率城区达到100%,村镇达到90%以上;
  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县市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
  10.至2010年,城市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70%;人群健康相关行为形成率达到60%;
  四、“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的重点发展领域和主要任务
  (一)医疗救治体系
  依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市场供需趋势,逐步完善城乡整体医疗网络。在蚌埠城区建立区域性医疗中心、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卫生服务网络;三县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使其成为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网。
  1.综合医院及专科医院建设。“十一五”期间,按照城区医疗规划设置,政府确定保留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与规模,负责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引入市场机制,吸收社会资金,改制改造社会非营利或营利性医疗机构,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布局、结构和存量调整;市辖区域内各部门、各行业及军队对地方开放的医疗机构全部纳入规划范围,个体行医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均必须服从规划的总体要求。城市医疗机构设置,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制定的指导原则。鼓励和支持城区医疗机构合理有序、重组兼并进入薄弱卫生服务领域和地区。发展并完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基本医疗服务补充。
  三县重点在加强县医院建设的同时积极争取项目,引进资金,更新设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使其成为县医疗服务中心。三县要加大县市传染病区的建设和管理,作为区域性传染病法定诊疗机构。
  2.中医中药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安徽省中医发展规划》,突出中医特色,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培植建设一批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加大优秀中医临床专家培养力度,造就一批继承型、中西医结合型、外向型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加大中医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加强中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力争再创一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三县也要积极利用政策,广泛争取资金,加快中医院的建设,加强民族医学的发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必须设立中医科,发展民族医学,满足居民健康需求。
  3.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精神,以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达3-10万人左右。根据需要可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健全与城市社区建设及人民群众的卫生需求相适应的、网络健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良、居民满意集“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100%,三县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的人口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进医院的新型医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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