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蚌埠市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蚌政〔2007〕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印发蚌埠市金融机构考核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蚌政办〔2005〕42号),市政府组织市财政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蚌埠银监分局对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006年度存贷比、贷款增长率、存款增长率、营业税增长率等有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和实地核查,决定分别授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蚌埠市分行(一等奖),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蚌埠银监分局、徽商银行蚌埠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二等奖),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三等奖)“2006年度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先进单位”的称号,并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