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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CT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CT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函字[2002]55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O六医院:
  你院《关于CT收费标准事》和《关于开展新项目收费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大连市物价局、卫生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暂定)》的通知(大价发[2000]132号)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1、CT收费仍按原标准执行,即公费190元,自费95元。
  2、HBV-DNA测定每次100元。
  3、腹水回输每次350元 (特殊管材另收)。
  4、压缩喷雾治疗仪每次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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