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CT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CT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函字[2002]55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O六医院:
你院《关于CT收费标准事》和《关于开展新项目收费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大连市物价局、卫生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暂定)》的通知(大价发[2000]132号)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1、CT收费仍按原标准执行,即公费190元,自费95元。
2、HBV-DNA测定每次100元。
3、腹水回输每次350元 (特殊管材另收)。
4、压缩喷雾治疗仪每次5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