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暨深圳推普月活动的通知
(深旅办〔2006〕45号)
各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经国务院批准,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今年是第九届全国推普周。为搞好我市今年的推普周暨深圳推普月活动,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转发开展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深语委〔2006〕23号)、《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暨深圳推普月活动的通知》(深语委〔2006〕24号)。结合实际情况,现对我市旅游行业开展第九届全国推普周暨深圳推普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宣传《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增强全市旅游行业干部职工的语言规范意识、法制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加快普通话在全社会的推广普及进程,为建设国际旅游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二、宣传主题
第九届全国推普周暨深圳推普月活动的宣传主题是:“普通话--五十年推广,新世纪普及”。配合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
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50周年以及《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5周年宣传纪念活动,精心策划、组织好相关宣传。
三、具体要求
(一)各级领导率先垂范,提高认识,增强我市旅游行业干部职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促进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二)积极开展推普宣传活动,踊跃参加有关单位和部门组织的推普系列活动,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提高《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认知度。
(三)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实际,精心策划深圳推普月活动,尤其要注意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加强普通话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普通话水平,进一步规范语言文字使用,使普通话成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主要工作用语,形成人人讲普通话,人人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局面。例如,1.机关企业发文使用规范语言文字,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等;2.在深圳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网点悬挂第九届全国推普周暨深圳推普月活动宣传主题横幅,向游客派发《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页;3.邀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专家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全市旅游行业干部职工的语言规范意识、法制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4。各旅游企业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语言,为游客(其他语种的游客除外)提供服务时使用普通话,不使用地方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