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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旅游局关于2006年“十一”黄金周旅游预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一)“营业收入”的单位为“万元”,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旅行社的接待总人数为地接人数;组团总人数为通过旅行社组织的出游人数。
  五、需要报送的其它黄金周旅游信息
  (一)10月1日至6日,各旅游景点每天上午11时前通过传真向我局行业管理处报告有关的旅游信息和情况,包括市场情况、热点、有特色的旅游活动、新的旅游项目、重大安全事故及其它的旅游信息。
  (二)各企业于9月20日前将本企业节日期间的旅游项目、活动安排和工作方案等资料(结合活动提供图片信息)报送我局。
  (三)9月20日前将本黄金周的有关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名单报至我局(按附件统一格式报送)。
  (四)在黄金周结束次日12时前将本企业黄金周的工作总结报至我局行业管理处。
  六、“十一”黄金周市旅游局统计预报值班电话:82003170
  传真:82003174
  地址:市民中心C1129室
  E-Mail:shexy@szta.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黄金周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名单
  2.参加模拟测试的旅行社名单
  3. 2006年十一黄金周旅行社组团港澳游情况统计表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
  黄金周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名单

  单位名称(盖章):

┌──┬───────┬──────┬─────┬──────┬──────┬──────┐
│序号│在黄金周的职责│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传真  │  手机  │
├──┼───────┼──────┼─────┼──────┼──────┼──────┤
│ 1 │  责任人  │      │     │      │      │      │
├──┼───────┼──────┼─────┼──────┼──────┼──────┤
│ 2 │  统计人员  │      │     │      │      │      │
├──┼───────┼──────┼─────┼──────┼──────┼──────┤
│ 3 │  信息员  │      │     │      │      │      │
├──┼───────┼──────┼─────┼──────┼──────┼──────┤
│ 4 │ 网络管理人员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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