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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旅游局关于2006年“十一”黄金周旅游预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旅游局关于2006年“十一”黄金周旅游预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深旅行管〔2006〕77号)


各旅行社、旅游景点和有关宾馆饭店、度假村:
  为了保证2006年“十一”黄金周旅游预报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次预报统计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黄金周旅游预报统计工作的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节假日旅游住宿设施预订情况调查日报表》(SD-LY001表)
  指定的82家旅游住宿设施单位于9月24日至30日期间每日15时前,将本表按《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通过互联网上报我局。
  (二)《节假日旅行社接待组团计划调查日报表》(SD-LY002表)
  1.全市所有旅行社于9月24日至30日期间每日15时前,将本表按《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通过互联网上报我局。
  2.各出境游组团社于9月28日15前将《2006年“十一”黄金周旅行社组团港澳游情况统计表》(内容见附件3)传真至我局行管处。
  (三)《深圳市节假日旅游情况调查日报表》(SD-LY004表)
  1.全市主要25家景点于10月1日至7日每日14时前将本表通过互联网上报我局。
  2.指定阳光酒店、格兰云天大酒店、海景酒店、迪富宾馆和京鹏宾馆五家酒店于10月1日至10月7日15时前将本表通过互联网上报我局。
  3、其它未指定的住宿设施单位和全市所有旅行社于10月7日12时前,将9月30日12时至10月7日12时的数据累计填入本表的“本日”栏中,其余事项按《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将本表上报我局。10月1日至10月6日宾馆酒店和旅行社停报。
  二、报送方式
  通过进入市旅游局政务网的“假日旅游预报” (网址为http://www.szta.gov.cn/sun/jrly.htm)进行填报提交,同时于10月7日14时前将加盖公章的SD-LY004表《深圳市节假日旅游情况调查日报表》传真至我局。
  三、模拟测试的时间安排
  为了保障假日旅游预报网络系统在“十一”黄金周预报统计期间的顺利运行,“五一”新纳入预报的旅行社(名单见附件2)于9月20日15时前,将反映当天实际情况的SD-LY002表,通过网上报送我局。
  四、报表填报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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