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蚌政〔2007〕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十五”以来,我市职业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工作成绩显著、表率作用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宣传典型,促进职业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蚌埠职教中心等10个单位“全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况素琴等30名同志“全市职业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希望各有关单位和广大职教工作者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努力推动职业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全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全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全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名单(10个)
蚌埠职教中心
蚌埠三职高
蚌埠市教育局
蚌埠市财政局
安徽第一轻工业学校
蚌埠机械技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