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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三)鼓励并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开拓国际市场,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对取得国际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按照企业取得国际认证和资格维护合理成本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商务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市地方财政资金按 1:1 比例配套组成。
  (四)给予服务外包企业税收优惠。税务部门要积极主动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税收政策辅导和服务;对符合高新技术、软件开发等企业条件的要及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扶持。
  (五)加大对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每年由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外经、信息产业、科技局从相关专项资金中共同安排 1 亿元左右资金,用于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
  (六)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鼓励软件产业发展、激励自主创新等优惠政策。对软件和信息服务出口所需专业设备,财税、科技部门应根据不同情况准予实行加速折旧,并在技术转化和改造方面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七)鼓励和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开发与研究,对其申报专利、版权、标准给予资金支持;将服务外包业务中取得重大社会或者经济效益的知识产权项目列入政府奖励范畴,以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依法查处服务外包中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专业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等信息服务。
  (八)实施服务外包品牌战略,通过举办国际性服务外包论坛及洽谈会,组织服务外包企业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出国参展、参与出口项目招投标等市场开拓活动,鼓励有实力的本土服务外包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利用政府现有海外资源建立境外承接服务外包网络等方式,搭建服务外包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扩大我市在国内外服务外包业的影响力。对服务外包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培育发展出口名牌,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享受外贸发展基金中安排的出口品牌发展资金的优惠政策;对已形成规模、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现有服务外包企业品牌积极予以保护。
  (九)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中介服务组织,引导和支持其在市场环境培育、行业规范制定、人力资源提供、信用资质担保、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发挥作用。
  六、拓宽投融资渠道,改善服务外包企业发展投融资环境
  (一)强化中小企业科技贷款及融资平台,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科技局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深化合作方式,优先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等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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