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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汽车及零部件出口的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汽车及零部件出口的意见
(武政〔2007〕3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优化,汽车产业在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柱作用越来越明显,2006 年我市各类汽车生产能力已突破 50 万辆,汽车工业产值已突破 350 亿元,汽车及零部件出口额超过 5000 万美元。但是,我市汽车及零部件出口规模与汽车产业的支柱地位还不相适应,将汽车产业优势转化为出口优势是我市外贸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目前,我市被确认为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全市汽车产业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国内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挑战。把握发展机遇,优化结构、注重质量、突出重点,提高综合竞争能力,推动汽车产业走国际化经营道路,是迎接挑战的迫切需要,也是做大做强我市汽车产业的现实选择。“十一五”期间,为支持我市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加快发展,经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根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汽车贸易政策》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加快转变外贸出口增长方式,推动我市汽车及零部件出口持续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设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出口加工区)为核心,以武汉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吴家山台商工业园区等为支撑,合理布局、互为联动的武汉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到 2010 年全市实现整车及零部件出口超过 6 亿美元,初步形成以自主品牌为主、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海外营销网络比较完善的汽车及零部件出口新格局。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着力推进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实现 3 个转变:
  ---推动零部件出口从以劳动和材料密集型的机械类低端产品为主向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机电类、电子类产品出口为主转变,出口市场由以售后和维修市场为主向进入跨国公司全球供应配套链市场转变,提高自主知识产权零部件的出口比重。
  ---推动汽车整车出口从中小吨位载货汽车及底盘等商用车为主向以轿车、皮卡车等乘用车、商用车并重转变,提高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汽车整车出口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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