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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收取健康证工本费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收取健康证工本费的批复
(大价函字[2002]74号)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中心《关于收取健康证工本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请示省物价局,同意收取健康证工本费3元,在体检登记时一并收取。
  接到文件后,请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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