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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西区清香坪街道、河门口街道攀枝花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街道称号的决定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西区清香坪街道、河门口街道攀枝花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街道称号的决定
(攀府发〔2007〕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近年来,西区清香坪街道、河门口街道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两级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在建设和谐社区示范街道中,指导思想明确,工作重点突出,初步构建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优化了社区工作队伍,强化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了以公共服务为基础的社区服务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社区共建工作进一步发展。所辖社区作为城市基层管理、服务居民群众、开展社会工作的综合平台,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质量、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建设和谐社区、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为鼓励先进,不断推进我市建设和谐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授予西区清香坪街道、河门口街道“攀枝花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街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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