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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导游管理服务中心收取中介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导游管理服务中心收取中介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函字[2002]79号)


市旅游局:
  你局《关于导游管理服务中心收取中介服务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导游管理服务中心,对在你中心注册的兼职导游员按每月10元/人收取中介服务费;对使用该中心兼职导游员的旅行社按每团20元收取中介服务费。
  收费需明码标价,以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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