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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旅游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积极推行、实施《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国家版合同文本)

  各旅行社必须在“十一”黄金周前统一使用国家版出境游合同。各旅行社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国家版出境游合同文本,抓紧时间落实使用《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国家版合同文本)。我局将从“十一”黄金周开始,对各旅行社使用《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国家版合同文本)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继续加强对旅游者理性消费的宣传教育

  各旅行社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对旅游者理性消费的宣传和引导,增强旅游消费的透明度。我局将印制一批“消费指引”、“温馨提示”等宣传折页,在我市的咨询中心、集散中心、主要口岸、机场、旅行社营业部等场所放置,向旅游者免费提供旅游信息资料,使旅游者树立理性消费观念,让不诚信、搞“零负团费”的企业逐步失去市场。

  (五)进一步加强与港澳旅游管理部门的沟通合作

  加强与港澳旅游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的沟通、合作,建立和完善旅游消费信息公告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打击“零负团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

  (六)构建立体的社会监督体系

  开展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涉及到旅游市场的方方面面,必须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构建以公众参与、舆论监督、行业自律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监督体系,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除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之外,我局还将聘请热心社会公益、热爱旅游事业的市民担任社会监督员,对不诚信经营的旅行社进行社会舆论监督,从而构建立体的社会监督体系。

  (七)继续大力推广“优质诚信香港游”活动

  自2006年我局联合香港旅游发展局、香港旅游业议会共同开展“优质诚信香港游”活动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优质诚信香港游”已经成为我市诚信旅游的重要品牌。今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优质诚信香港游”的产品标准,并向社会发布,对不按照产品标准开展香港游的旅行社,我局将坚决取缔其使用“优质诚信香港游”品牌的资格。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以企业自查、我局将联合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整规办现场检查和省有关部门督查的方式进行,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阶段(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7月底)。各旅行社进行自查自纠,并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电话,加强“零负团费”举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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