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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旅游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旅游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旅行管〔2007〕51号)


各区旅游局、各旅行社:

  为认真贯彻2007年全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家旅游局通知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现将《深圳市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日

  深圳市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2007年全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化旅游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旅游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旅游局通知要求和省旅游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现在起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按照国家旅游局的部署和要求,集中一段时间,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坚持整顿和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并举,标本兼治,使“零负团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使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以整治“零负团费”为重点的专项检查行动

  会同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针对旅游市场上的非法“特区游”、超低价港澳游等现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此次专项行动将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旅游广告、旅游合同、旅游购物、自费景点和项目等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在火车站、口岸、机场、社会旅馆商务中心和旅行社营业部等招徕散客等情况,查处“零负团费”、价格欺诈等欺骗消费者行为,发现问题坚决依法查处。

  (二)推行旅行社等级评定制度

  省旅游局已制定并将推行《深圳市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该标准从基本条件、经营业绩、营业条件、服务项目、管理机制、财务管理、营销管理、商业信用和社会声誉等多方面对旅行社进行综合测评,实行等级管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等级评定,为旅游者提供理性消费指引,实现旅游市场的规范有序,促进旅行社产业优化升级。根据省旅游局的部署安排,今年9月将评定出我市第一批星级旅行社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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