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职责和权限:依法对全区统计对象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依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抗拒、阻碍依法进行的统计调查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或者包庇、袒护统计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责任人进行查处。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2楼
咨询电话:25666304 投诉电话:25662969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三)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四)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五)
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
(六)
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
(七)广东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规程
深圳市罗湖区房屋租赁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等房屋租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罗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出租屋综合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的通知》(罗编字〔2004〕18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屋租赁管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深府〔2005〕59号),深圳市罗湖区房屋租赁管理局在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或其他有效执法证件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罗湖区房屋租赁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罗湖区房屋租赁管理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依法行使房屋租赁管理和出租屋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新园路53号3单元
咨询和投诉电话:25163862、25163870、82255880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
(二)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
(三)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罗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罗湖区环境保护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罗编字〔2002〕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局在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或其他有效执法证件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职责、权限和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辖区环境的监督管理和保护。依法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规定、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定、服务行业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违反水污染防治规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规定、噪声污染防治规定、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规定和未经批准焚烧废弃物的行政处罚由城管部门实施);对辖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建设和其他活动中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拒缴、拖缴、欠缴排污费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对有关违法物品、设施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3楼
咨询电话:25666100 投诉电话:25666097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六)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七)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八)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
(九)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十)
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
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罗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罗湖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职能配置内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罗编字〔2002〕31号),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其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或其他有效执法证件进行执法。现将罗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